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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2009年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报告
发布时间:2010-09-07  

据欧盟委员会网站报道,2009年度《欧盟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报告》数据显示,欧盟海关2009年介入查处的进出口货物案件量和扣押的侵权嫌疑货物量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2009年,欧盟海关介入查处了43,572宗(2008年为49,381宗)涉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共计扣押1.18亿件(2008年为1.78亿件)侵权嫌疑货物。其中,82%的案件中所扣押货物按照程序或经法院决定最终销毁,或由权利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12%的案件中所扣押货物由于查明未侵犯原产品权利或权利持有人未对海关的通知予以回应,最终被海关放行。
就扣押货物类别而言,2009年,欧盟海关扣押货物数量最多的是香烟(19%),和其他烟草类产品(16%)。在扣押货物来源国中,假冒玩具主要来自埃及,食品主要来自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则为药品和打火机的主要来源国。此外,扣押的DVD/CD、电子/计算机设备和鞋类货物数量较上一年减少,这亦是2009年扣押嫌疑货物数量降低的主要原因。
在扣押货物中,90%为侵犯商标权,其后是专利权(4.99%)、著作权及其邻接权(3.57%)和外观设计权(1.32%)。其中,侵犯专利权最多的是空白CD/DVD光盘(70%),其次是MP3或DVD播放器(7%)、鞋子(6%)和药品(4%)。侵犯著作权数量最多的是CD/DVD光盘。鞋子、淋浴头、移动电话配件、音响器材和玩具则成为侵犯外观设计的最主要货物。
根据欧盟《2009-2012年海关行动计划》,改进相关立法、提高执法行动能力、加强与企业和国际间合作以及提升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的重要基础和因素。在立法方面,欧盟委员会已与各成员国代表对涉及海关扣押侵权嫌疑货物的欧盟1383/2003号条例进行了重审,并即将出台新条例。在上述措施的带动下,欧盟企业提交的海关行动申请从2008年的12,866件增至14,797件,海关近90%的执法行动得益于企业举报。但在6%的案件中,权利持有人在得到海关通知的情况下未予以回应,其中包括已递交海关行动申请的权利持有人。在海关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中,逾85%的查处案件发生在货物的入关程序中,9%为转运至欧盟成员国,3.5%为经欧盟海关转至非欧盟成员国。
在各成员国海关执法行动中,德国海关查处的案件量最多,占总数的近20%,其后是意大利(12%)和匈牙利(9%)。而扣押货物量最多的则是希腊,约为总数的9%,其后是荷兰(15%)和意大利(11%)。
就扣押货物运送方式而言,84%的货物依然采用商业运输,旅客运输为16%,两者货物量的比例为99:1。2009年,查获的以空运和邮汇方式运输的假冒货物案件量约为总案件量的75%。除邮汇外,2009年查获的以其他方式,如铁路、海运等运输的假冒货物案件量均有所下降。由此表明,通过邮汇进行的网上贸易未受到海关严查的影响。就扣押货物量而言,海运和空运依旧以90%的比例占据绝对多数。